12月14日,金城区人大调研组来到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就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金城江区相关行政单位及律师代表参加座谈。
金城江法院院长刘丹就该院《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向调研组进行了汇报。汇报着重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回顾。他说,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不断加大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力度,对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依法确认违法,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确认违法或责令限期履行,切实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强化诉权保护意识,畅通渠道,支持和保障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不断加大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力度,对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依法确认违法,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确认违法或责令限期履行,切实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4年以来,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68件,审结162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64件,准予执行54件,退回行政机关9件,行政机关主动撤回2件。行政诉讼案件类型上,主要有城建行政处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治安行政处罚、房屋登记、环保行政赔偿、烟草行政许可,公安行政强制等案件,其中城建行政处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占比例较大,分别占57.7%,20.8% 。
调研组表示,此次调研成果斐然,对与会各代表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及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希望法院与各行政机关继续加强交流,共同解决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出现的新问题,推动行政审判取得更大成绩。